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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「苗栗縣政府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」第四條之一、第九條。 附修正「苗栗縣政府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」第四條之一、第九條

刊登日期:2024/3/29
發文日期:2024/3/21
發文文號:府行法字第1130060379號
修正「苗栗縣政府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」第四條之一、第九條。
附修正「苗栗縣政府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」第四條之一、第九條
發文機關:苗栗縣政府
附件:
  • 苗栗縣政府對所轄鄉鎮市公所補助辦法第四條之一、第九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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